我发现很多的债权方企业客户都会有一个误区,他认为债务方非常害怕他的企业破产。其实根据我们多年催款积累的经验,我们认为,跟债务方相比,债权方才是更应该怕对方企业破产的人。当然有些债权方会赌气说,我怕他破产干什么,他破产了我才高兴,玉石俱焚,我拿不到钱,他也甭想好。但是,玉石俱焚这里面损失的都是债权方真金白银的钱,这些钱如果用于企业运营,可以把企业发展壮大;这些钱如果用于投资,会获得更高的收益;但是这些钱在债务方公司的账上就烂了,随着他的企业破产,一切化为乌有,灰飞烟灭了。这样看,赌气有意义吗?一点意义也没有。
前段时间,我们处理了一个案件,债权方在委托的时候已经经过了诉讼,经过了一审、二审,结果诉讼执行也没有执行到钱,债权方准备下一步去申请债务方企业破产。在行动之前,偶然了解到我们做非诉谈判催款,想让我们跟债务方聊一聊。因为案件做非诉催款已错过了最佳时机,我们抱着试一试的态度接了这个案件,委托期很短。我们跟债务方接触后,债务方刚开始情绪是非常激动的,因为他认为客户不经深入的沟通就把他诉了,打乱了他的日常经营,他为此非常恼火,诉讼查封账户影响了他这个企业账户的正常收付款,让他很烦。但是狡兔三窟,他自己可以控制很多公司,因此,客户诉讼的行动只是给他造成了一些不便,让他心里不爽,但并没有从根本上掐住他生意的咽喉。常言说,“打蛇打七寸”,客户在第一步行动的时候就打偏了,失手了。谈到客户即将要申请他公司进行破产,他全然不在乎,表示无所谓。我催收的同事劝他说,你这个公司的法人是你太太,申请你公司破产的话,对你太太会有影响。债务方负责人就笑了,他表示自己不在意太太,随时可以离婚。这个案件在委托期内我们没能帮客户收回钱,案件就关闭了,我们为此感到很遗憾,如果时间回到一年前,客户在诉讼之前先做一下谈判催款,通过我们跟债务方好好沟通,双方不要闹这么僵,这个钱还是能收到的。这个案件的债务方不是本意要赖,只是双方远程合作缺少信任,沟通得少,问题一发生,债权方直接就诉了,不幸的是诉讼也没能困住债务方,债务方反而更加无所谓了,这就有点像在太上老君炉子里呆了49天的孙悟空,更加难收拾了。
关于债务方破产,很多人都有误区,其实小企业破产,债权人几乎什么也拿不到,大的企业走一个破产清算的程序,耗上很多时间,债权人最终能拿到的欠款金额,往往比自己之前欠款标的的1/10还要少,很多债权人为了最终实现债权,要参加几次现场的债权人大会,最终拿到的钱刨去参加债权人大会的差旅费人工费所剩无几。现实就这么残酷,大家不要对债务方抱有不切实际的幻想,钱不是凭空产生的,一个债务方企业他没钱了,那他就真的没钱了,他不会变出钱来,没有什么奇迹产生。当你看多了形形色色的债务方,了解他们企业的最终命运,那你对一笔应收账款能否收回的最终判断,将会非常精准。
最近网上有新闻,一个跨境电商的平台破产了,一个女供应商为了10多万的货款直接给这个平台的老板下跪求还钱,好多人唏嘘说为了10多万块钱,下跪值得吗?我想说,一分钱难倒英雄汉,也许这10多万块钱是压倒这个供应商的最后一根稻草,也许这个供应商之前为了苦苦支撑生意,已经借了一些高息的贷款,一旦这10多万块钱无法按期收回,她所有的债务问题将爆雷 跟这个下跪求还钱的供应商相比,破产平台老板倒是很淡定——企业破产是企业的事儿,该怎么办就怎么办吧!
最后提醒一下大家,催款一定要趁早;没有十足的诉讼把握,轻易不要诉讼,不要打草惊蛇;不要等到债务方有破产的风声之后再去催款,一定要早下手;催款的时候只关注自己的款,落袋为安是上策,不要捆绑其他人的利益。因为对于一般债务方而言,单独支付一笔金额不大的款难度并不大,如果涉及大额支付,他们就很慎重,因为一旦付款的口子一张开,收都收不住,他们也害怕债务方纷纷上门,一起讨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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